細顆粒物與臭氧的相互影響
通過細顆粒物、臭氧的來源和形成機制可以看出,兩者具有相似的前體物,即氮氧化物和揮發(fā)性有機物。因此,理想狀況下,對氮氧化物和揮發(fā)性有機物的控制可以同時改善細顆粒物和臭氧的污染狀況。但是實際情況要更加復雜,揮發(fā)性有機物并非是一種單一的污染物,而是成千上萬種微量污染物的總稱,其中不同成分的性質來源可能存在很大差異,在顆粒物和臭氧形成過程的作用也各不相同。
除了具有相似的前體物之外,細顆粒物和臭氧在大氣中還可以相互影響,這使得細顆粒物和臭氧的關系更加錯綜復雜。
細顆粒物與臭氧一個是大氣中的顆粒物,一個是氣態(tài)的污染物,兩者看似沒有關系,其實不然。臭氧的氧化性可以這導致大氣中的SO2、NO2、VOCs被氧化并逐漸凝結成顆粒物,從而增加了PM2.5的濃度,換句話說,臭氧可以使霧霾更嚴重。但臭氧污染比PM2.5嚴重得多。如果說霧霾天靠kou罩來防護的話,臭氧天佩戴kou罩基本無效,哪怕是戴著防毒面具也起不到防護作用。
臭氧污染防治是空氣質量持續(xù)改善的關鍵,如果臭氧不能得到有效控制,PM2.5的治理工作就會事倍功半,或者在一定程度上加劇PM2.5的污染。因此,需要在國家環(huán)境空氣質量管理中樹立以臭氧和PM2.5為核心的多污染物非線性協同控制戰(zhàn)略,制定國家、區(qū)域和城市等不同層面的大氣臭氧污染防治對策,在氮氧化物約束減排的基礎上,強化對揮發(fā)性有機物的治理,實施區(qū)域甚至是跨區(qū)域的污染聯防聯控,只有這樣,我國面臨的臭氧和PM2.5重污染態(tài)勢才有望得到逐步控制、空氣質量持續(xù)改善。
中國工程院院士、清華大學環(huán)境學院院長賀克斌在“2019中國藍天觀察論壇”上指出:“十四五”是我們將要迎來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社會經濟發(fā)展階段,這個階段社會經濟發(fā)展其中一個重要的內容就是藍天保衛(wèi)戰(zhàn)。“十四五”大氣污染治理的核心是要抓好兩個協同,即臭氧和PM2.5的協同,以及碳和霾的協同。而抓好臭氧和PM2.5協同的核心問題是抓住VOCs減排,同時加大氮氧化物的減排幅度。
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,沒有現成的經驗可循,需要在新時代、新發(fā)展階段推動各方面高質量發(fā)展的實踐中積極探索、有效推進。主要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:一是方案協同;二是目標協同;三是重點協同;四是法規(guī)標準和科技協同。通過開展臭氧形成機理研究與來源解析,深人研究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協同作用機理,加強協同治理關鍵技術攻關,提升科技支撐和精治理水平,實現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的目的。